企业重大信息公开·2025年度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或“集团”)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为省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刘盛辉。业务涵盖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能源科技、能源服务、能源环保、能源装备、能源金融等领域。
拥有浙能电力、宁波海运、浙江新能、中来股份等四家A股上市公司和一家新加坡上市公司浙能锦江环境。2025年,浙能集团完成发电量2115亿千瓦时,供煤量7000万吨,供气量149亿立方米,供热量1.4亿吉焦。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底,浙能集团总资产3522.7亿元,所有者权益1700.6亿元,负债总额1822.1亿元。2025年度,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80.7亿元,利润总额105.3亿元。
三、董事会报告摘要
2025年,浙能集团董事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认真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立足长远抓当前,善谋全局抓重点,推动集团发展质效和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集团董事会坚持规范高效运作,科学理性决策,全年共审议事项121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董事长、总经理共审议事项91项。
四、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集团公司出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2026]310Z0930号),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资产负债及利润相关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利润相关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同比增减 |
营业总收入 | 14807349 | 15618456 | -5.2% |
营业成本 | 12874232 | 13520330 | -4.8% |
销售费用 | 119875 | 136993 | -12.5% |
管理费用 | 491723 | 533156 | -7.8% |
研发费用 | 124294 | 139228 | -10.7% |
财务费用 | 348439 | 370442 | -5.9% |
利润总额 | 1052738 | 1400542 | -24.8% |
净利润 | 788141 | 1156066 | -31.8% |
资产负债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同比增减 |
资产总额 | 35226607 | 34499087 | 2.1% |
负债总额 | 18220876 | 18079455 | 0.8% |
所有者权益 | 17005731 | 16419632 | 3.6% |
五、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协议价方式与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交易总计4,750,201,234.93元。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协议价方式与华电半山发电公司等单位交易总计7,765,446,529.71元。
六、获得大额政府补贴或拨款等情况
本年度集团收到国有资本收益返还2.0亿元,用于补充甘电入浙配套电源项目和白马湖实验室项目资本金。
七、大额资金的调动及使用情况
2025年,集团本部向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注资69.23亿元。
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未发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二)持续深化高水平法治浙能建设
集团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浙能护航能源高质量发展。依法治企与企业改革深度融合,合规管理完成提质扩面攻坚,形成特色合规指引超30项,合规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法律合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为集团重大项目、重要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集团普法案例入选省司法厅首批“八五”普法典型创新案例,所属3家企业合规管理成果分获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第四届(2025)能源企业合规管理成果特等和一、二等奖。
(三)全力打造能源产业助富“浙能模式”
集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紧扣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要求,在全省打响产业助富“浙能模式”的品牌。
(四)对外大额捐赠情况
向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浙江省体育基金会、四川凉山州木里县、西藏那曲人民政府、长兴县慈善总会、缙云县慈善总会、常山县新昌乡帮扶项目等捐赠。